根据《吉安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精神,市发改委核定了原市电影公司院内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辆·次
停车类别
停车时间
临时停放
(按次计时收费)
固定停放
(按月收费)
新能源汽车
30分钟内
免费
180元/月/辆
按同类型车辆收费标准的50%执行。
增加2小时内
3元
每超过1小时
加收1元
24小时内
不超过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