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宁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南昌铁路局联合印发的《江西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重点任务清单》有关要求,且鉴于《吉安市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吉府字〔2022〕107号)两年试行期已结束,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工作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吉安市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两次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意见,两次征求意见累计收集反馈意见48条,其中,采纳30条、部分采纳5条,13条未采纳的已说明理由,并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