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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正式获得国家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3-02 16:03:45 来源: 生态文明科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北京市密云区等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26〕116号),原则同意全国25个地区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江西省吉安市成功入选,并在试点方案中获明确打造四个“样板区”的定位,成为本次批复中亮点突出的试点地区之一。

  根据复函附件《江西省吉安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申报书(实施方案)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吉安市试点方案提出了系统优化建议,明确要求吉安市立足区位特征、革命老区特点和优良生态本底,结合前期工作基础,着力打造四个“样板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指出,吉安市应将促进生态产业化发展和经济价值转化作为核心方向,而非以碳减排为牵引。要求在试点指标体系中设置体现先进性的明确目标数值,并增加生态旅游等能够直接反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指标,进一步凸显吉安“红旅资源”与生态资源融合发展的优势。

  在重点任务方面,意见强调要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中的核心痛点,凝练可操作、可落地的任务路径。例如,探索依托吉安市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细化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具体举措,增强任务的可行性与示范性。

  此外,意见还提出,吉安市要在生态产品目标清单优化中充分体现清新空气、干净水源、洁净土壤、遗传资源等良好生态环境对生态产品的支撑作用,识别对吉安特色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有显著依赖的生态产品;在自然资源组合供应模式中增加监管内容。在“打造生态产业矩阵”试点内容中,增加生态产业统计监测内容,以精准量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经济效益。同时,对照国家有关核算工作部署,强化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结果应用,加强生态产品开发全过程生态环境影响跟踪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