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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完成2026年7-9月市中心城区及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工作
发布时间: 2026-07-27 09:39:09 来源: 价格管理科

​  (吴姝兰)近期,市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省、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规定,扎实开展2026年7-9月我市中心城区及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测算工作,结合上游气源成本变动情况、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用气企业承受能力,出台了本轮价格联动政策: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继续执行4.00元/立方米,允许下浮、幅度不限,自2026年7月30日起执行。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常态化落实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促进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同时,督促和指导城燃企业做好价格公示、政策宣传等工作,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