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发改设审字〔2020〕45号
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万石湖湿地水系综合治理-井冈山大道新建跨后河桥梁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的报告》(吉城投函〔2020〕18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代表召开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现据会议审查意见和修改后的送审本,就该工程初步设计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万石湖湿地水系综合治理-井冈山大道新建跨后河桥梁工程。
二、项目代码:2020-360800-90-01-004176。
三、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标准
该改造工程起于禾河大桥北匝道,起点桩号K0+138,终点桩号K0+648,与现状井冈山大道顺接,全长约510米(其中:新建井冈山大道跨水桥梁长64.64米,宽60.6米,桥下具有游览船及行人通行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井冈山大道路段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以及新建桥梁工程等。
改造后道路等级仍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60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路面为沥青砼;桥梁为中桥,桥型方案采用3×20m预应力砼空心板梁结构,桥面宽60.6米(与道路横断面相同,另加两面栏杆各0.3米),桥梁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一级,荷载等级城-A级,其他技术标准按现有规范、标准执行。
四、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推荐的改造方案设计。下阶段应根据控制性规划及防洪规划,并结合通游览船要求,进一步复核有关高程,合理确定新建跨水桥梁中心桥位及桥面标高、桥下净高、净宽和道路改造长度。
2、基本同意改造道路平纵线型设计。最小纵坡为0.04%,不满足规范要求,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
3、原则同意横断面形式仍能采用原设计,具体断面形式为:
W =(5m + 4.5m + 12m + 4.5m)×2 + 8m = 60.0m
道路红线宽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行车道 机非分隔带 中央分隔带
4、基本同意路基路面设计。路基回弹模量应达到新建道路标准,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要求;路面结构尽量与现状结构保持一致。
5、原则同意跨水桥梁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简支梁(3×20m)桥型方案。桥台采用前墙式、桥墩采用柱式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补充防撞护栏设计,进一步细化安全带外侧栏杆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地质详勘工作,合理确定桥梁桩基、桩长。
6、基本同意排水、照明及综合管线设计。下阶段应加强原有综合管线埋设情况调查工作,优化完善管线迁改设计,建议尽量利用原有管线,以便节省投资;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合理布设过桥管线。
7、应优化完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8、涉及规划、用地、通航、防洪、节能、环保、消防及交通安全等审批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投资概算为4728.20 万元(详见附件)。
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吉府办字〔2020〕49号文件执行。
附件:万石湖湿地水系综合治理-井冈山大道新建跨后河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万石湖湿地水系综合治理-井冈山大道新建跨后河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 | 备注 |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 306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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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工程 | 82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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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桥梁工程 | 19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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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设施工程 | 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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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化工程 | 24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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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交站台及垃圾箱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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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4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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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管理费 | 3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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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监理费 | 6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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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勘察设计费 | 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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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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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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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代理服务、图纸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保险、水土保持等费用 | 7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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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基坑评审费 | 20.00 | 暂估价 |
8、管线迁改费 | 110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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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部分费用合计 | 4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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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 | 225.15 | 5% |
总概算 | 472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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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