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精神及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委拟于2021年3月上旬召开吉安市中心城区实行冬季公交票价听证会。
届时将商请有关单位、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确定听证会参加人23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利益相关方及主管部门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听证会;要求参加旁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于2021年2月19日前到吉安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报名(联系电话:0796-8227467,联系人:何凌),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10名列席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特此公告
吉安市发改委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