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利春 市重点工程中心能源协调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刘玉婷 三级主任科员
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态势,做好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保障能源运行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能源产运需平衡衔接、日常调节、市场建设与监管;协调做好反窃电、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保障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长输管道)保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做好重大能源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的监管。
电话传真
办公时间
0796-8227467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版权所有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10楼 备案证编号:赣ICP备11005266号-3 网站标识码:3608000020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54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